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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方 POWER 健美學苑 (不正常人類研究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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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下又一下一天又一天的訓練
當你看到我們~你看到的是單純表面的可怕噁心~還是背後持之以恆的恆心毅力?
[王遷聖選手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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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 [南方週刊] 台灣沒王法 - 史上最囂張的藥頭
會員五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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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6-16 08:51:12
來自 台北
文章: 2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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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中槍了
簡單來說,這本來就不是我的業務職掌
不是警察就什麼都要管的
依法行政,不懂硬要管連法源依據在哪裡都不知道
還有我沒聽過肌肉猛男幫會耶

2009-12-25 21:06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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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 [南方週刊] 台灣沒王法 - 史上最囂張的藥頭
專打囂張藥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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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12-19 15:15:08
來自 地獄
文章: 4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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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夠透過一個事件,大家開始說出自己的想法與觀點

這是一個好的開始,透過文字交流一些不同的觀念與想法

還有關於肌肉猛男幫會的事,我純屬臆測先跟官Sir公開道歉

練完腿剛回到家,我先忙一下等一下再補充我的看法





還有官Sir的電話剛才不通,我可能要跟官Sir再延兩三天

我這邊一直想完成的事還沒上軌道

2009-12-25 21:58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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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 [南方週刊] 台灣沒王法 - 史上最囂張的藥頭
會員五級
註冊日期:
2007-11-17 16:08:55
文章: 1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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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署指出,目前並未開放網路藥局,網路賣藥依法可處六至卅萬元罰款。而不具藥師身分者賣藥,屬「無照藥商」,可處三至十五萬元罰款。

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薛瑞元則說,若非護理人員,卻在網路上以護理人員身分賣藥,恐怕還會涉及刑法的詐欺罪。

依藥事法,製造或輸入偽禁藥者,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以製造偽禁藥為常業者,更可處五年以上、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衛生署藥政處指出,只要是未經核准製造的藥就算是偽藥,即便質量相符亦然;至於未經核准擅自輸入的藥,則以禁藥論處。

去年八月至十二月,藥政處追查網路上販售的壯陽和減肥藥後發現,廿六個案件中,只有五件追查得到來源,其中四件為個人賣藥,一件則是藥局在網路上販售。

連藥政處也不得不坦承,查處網路賣藥的困難度非常高,由於要找到網站負責人不容易,抓不著現行犯,被抓到的人也矢口否認他們賣藥,根本沒法子知道他們賣的到底是不是偽禁藥,過去的查緝紀錄,最後只能以處方藥廣告開罰,很難有嚇阻效果。

【2005-05-24/聯合報/A3版/焦點】

2009-12-25 23:33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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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一級
註冊日期:
2007-10-19 13:27:23
來自 高雄市
文章: 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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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好了...
1.我不知道什麼辣椒膏,寶路這種東西耶~我當初看大家在討論,我還以為是電視廣告還什麼的...
2.看到他被稱為"教父",我真的很吐血耶!這真的是太污辱了藥學這塊領域的人了。我看他在分析藥物連藥理活性、半衰期、禁忌、化學式...都沒有,這還能被稱為教父喔?賣藥並沒有很偉大好嗎~
3.哞鴨跟官大兩人是無辜的,這我可以證明啦!因為哞鴨他是學生,連實習生都還不是,他根本就沒有執法權;而官大他本身是CI,他應該比較少涉入這類的東西,而我是PA,如果要中槍的話,我可以幫他們檔兩發。 (又中了兩發)
4.我真的也沒去注意他那個什麼猛男幫會耶!我真的不是很主動會去瀏覽的人,就連這篇文章也是人家講給我聽我才知道的。首先先要分析他所販賣的東西是什麼,因為雖然都稱為Drugs,但是他所販賣的東西不是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所稱的毒品。貼心的哞哞鴨幫大家找尋了資料,我們了解到,他所販賣的藥品是屬於國內未合法輸入的藥品,所以稱為禁藥,依藥事法是可以處罰的,但是主管幾關要看清楚喔~在中央是衛生署...(真的不是我在推責任,是我沒權力撈過界)
5.再次還是要重申無藥商或藥劑師執照賣藥是犯法的行為,而且網友亂買藥的話,第一可能會買到假藥,美國發生很多起以沙拉油填充假裝是油性類固醇的案子,這類的藥品多從墨西哥、俄羅斯等國家仿造,再從中謀取暴利,第二就是你對於藥理活性,生理反應,負作用都不了解的情況下使用,很容易對身體造成傷害,要傷肝很簡單,只要一顆米粒大小的藥物就可以讓你的肝發生無法回覆的傷害了。
(我很認真回了...)

2009-12-26 01:13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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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 [南方週刊] 台灣沒王法 - 史上最囂張的藥頭
會員五級
註冊日期:
2007-05-17 15:11:27
來自 屏東
文章: 5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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萩原兄,我們百姓對人民保母的期待,其實是很夢幻的。
我自己曾經在鬥毆現場報過案,
接電話的警察堅持要我講出事發路名才肯派員處理,
只是,今天還好我是年輕人才能在兵荒馬亂的情形下講出路名,
如果今天是個老翁要報案呢?
還有很多次類似的事件,感覺上警察就是能推就推,
電視劇中的熱血警察的現實生活中從沒發生過,
畢竟這只是一份公務員的工作。
今天你知道這回事了,是不是要考慮通知你說該負責的單位,
還是該另外找個正義(平民)使者出頭?
常看你的部落格,現在我覺得,還好我不是警察。
我沒有針對誰的意思,我也很體諒你說的趴著就中槍,
只是,只是,做一個台灣的人民,我對你們有更多期待。
加油,我國小時的英雄們!

2009-12-26 01:31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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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打囂張藥頭
註冊日期:
2006-12-19 15:15:08
來自 地獄
文章: 4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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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錯怪大家了,跟鴨兄荻原兄和官兄鄭重說聲對不起


不過我還是必須要強調,大家都是極熱愛健美運動的

既然大家都熱愛它應該共同的去愛護它,不要讓它的形象受到一絲一毫的損壞

先不管大家內心裡支持或反對禁藥的存在,但你可以忍受這樣的藥頭公然販賣會損害大家健康嗎?

無論他是販賣真藥違反藥事法,或是販賣未合法輸入的禁藥違反藥事法

也或者販賣偽(假)藥詐欺 (詐欺跟殺人)

所有的行為都已經違反法律了,並且禁藥或偽藥都可能導致一條寶貴生命的終止,並且會傷害健美運動的形象




檢舉犯罪人人有責,並不是只有警察有責任,是每一個人都有責任

檢舉犯罪完全不限制種族、年齡、性別、身高、體重或者是學歷的限制

一般民眾對報案系統不信任,深怕自己的身份被曝光,所以害怕檢舉犯罪,如果由檢警調人員通報相關單位,應該能夠最有效打擊犯罪嚇阻犯罪



為了讓大家注意到禁藥氾濫的嚴重性,所以將禁藥、犯罪、打鬥、黑幫兄弟、地方角頭都扯進來,是希望警察應該主動介入犯罪事件

這是所有熱愛健美運動的人共同的責任,檢舉犯罪人人有責

2009-12-26 01:35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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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 [南方週刊] 台灣沒王法 - 史上最囂張的藥頭
會員一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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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0-19 13:27:23
來自 高雄市
文章: 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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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 小林:我覺得當事人他是在台北市活動的話,可能1999馬上辦中心是最快的管道,因為他會馬上轉介給相關單位去處理。
我自己本身也遇過類似的案例,我也向該部落格公司檢舉,結果公司也沒有處理而關閉該部落格,所以也希望這東西民間機關也相互配合啦!

to 鋼鐵惡人:哎呀~不要說對不起啦!老人家我承受不起捏~我平常被流彈擊慣了,都快變成拳四郎了...哈哈!
你已經有節錄存證了,也有對方的相片,其實已經可以發動偵查權囉!向相關單位檢舉一定可以馬上就得到受理的。

add:之前h1n1肆虐的時候,藥局偷賣克流感,大家有空可以去翻一下舊新聞,你會發現亂賣藥前往稽查的人絕對不是警察,到底是誰...留給大家自己找答案。
(人家四點才下班耶~搞到現在五點了...給點掌聲好嗎?哈哈)

2009-12-26 04:52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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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五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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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1-17 16:08:55
文章: 1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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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鼓掌的圖我就以這個代替一下吧,教官辛苦啦~

其實賣禁藥這種事就跟治安一樣,靠的是社會大眾的共同合作才能減少它對社會的危害,光靠警察或稽查人員是無法讓它(或犯罪)消失的
群眾的壓力會比外在的執行力對於脫序行為更有影響力

2009-12-26 18:23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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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 [南方週刊] 台灣沒王法 - 史上最囂張的藥頭
會員五級
註冊日期:
2007-06-16 08:51:12
來自 台北
文章: 2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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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法律沒詳細規定或有疏漏或罰則太輕的時候就會有這種狀況
舉個例子,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一級毒品
處死刑或無期徒刑;處無期徒刑者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
而一級毒品法條中都有詳細規定的
這些販賣類固醇或運動禁藥的人就是所謂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人
而法律只是最低的標準,至於道德,那是有良知的人才會有的
也許一般民眾向衛生署檢舉,他會被查到,甚至罰錢,但罰則太輕,過陣子照賣
或許你會說要修法,但那是更難的事,預算、人力、學者專家的評估等等...
並非那麼容易的事情,不是喊口號就可以搞定
我覺得我自己面對的犯罪比去揪出這些賣藥的重要太多了!!
並沒有餘力去管這些事
最後要幫荻原兄鼓掌一下,凌晨時刻還要幫我擋子彈

2009-12-26 19:03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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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打囂張藥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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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12-19 15:15:08
來自 地獄
文章: 4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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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荻原兄的的回答

最近有許多關於公眾的事要忙

等有空再回覆


2009-12-28 00:30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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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 [南方週刊] 台灣沒王法 - 史上最囂張的藥頭
專打囂張藥頭
註冊日期:
2006-12-19 15:15:08
來自 地獄
文章: 4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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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鎖定十天不開放回覆

士可殺不可辱,既然有人懂得進退,就請好好保重

發本文最大的重點,不在藥頭囂張

在於健身圈的冷漠與事不關己,才會造成現在禁藥氾濫,已接近不可收拾的地步

當然開了第一槍,就絕對不會只有這一槍,下一槍要打向誰,我來考慮看看
下一槍絕不會只打紙老虎,要打就打大老虎




(既然有人發文求和,這事件暫時告一段落)

有任何相關的想法想回應,請發新主題來討論

2009-12-28 00:38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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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臉還不要臉
專打囂張藥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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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12-19 15:15:08
來自 地獄
文章: 4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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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1-05 03:08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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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一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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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9-27 23:18:55
文章: 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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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..有點頭暈~~他們這些人販毒的 賣藥的~會有報應的啦 時候快到了 健身同好們千萬別用禁藥...好身材是一時 傷到肝/腎 內臟等 準備棺材比較快...沒死也半條命... 千萬別讓愛你的家人朋友傷心難過............我支持鐵鍊!
我是綺夢

2010-01-10 23:32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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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
回覆: [南方週刊] 台灣沒王法 - 史上最囂張的藥頭
訪客_匿名
自稱為教父??? 那位何無法評估出選手身體狀況是否適合用藥???只能說錢進完口袋以後誰管你死活

2010-01-11 14:51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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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三級
註冊日期:
2009-05-05 10:29:19
文章: 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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呃 看到那個身材 是用藥的後果嗎 看起來比沒在練還糟

2010-01-12 13:49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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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1-03 12:05:45
來自 台南
文章: 1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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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看看蝦咪喜經典~

2010-01-13 21:23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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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四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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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4-17 10:56:08
文章: 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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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在北健練對吧,好像曾看過他,那個廁所我想是西門店的

2010-01-14 15:07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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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五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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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5-29 21:43:42
來自 桃園縣
文章: 296
離線
我當時看到eddy的回應真的有嚇到

我不知道之前發生了什麼事

但印象中真不像他的為人或語氣

我還以為鐵鍊跟他仍是好友

p.s. 這個藥頭真沒說服力
至少我看過其他的,有說服力多了!

2010-01-14 22:17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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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打囂張藥頭
註冊日期:
2006-12-19 15:15:08
來自 地獄
文章: 472
離線
他不是在說我
是說健美選手

早期他專打台北健身院

因為台北健身院不準他賣藥,所以他就死咬台北健身院不放,現在轉換跑道了

2010-01-14 23:39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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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五級
註冊日期:
2007-02-07 23:45:46
來自 台南
文章: 310
離線
當初還以為是不是愛慕豪哥,愛不到
所以才會怨仇結這重-.+

2010-01-15 22:11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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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 這麼經典,要永久的保留下來
會員三級
註冊日期:
2009-08-18 17:13:58
來自 台北市
文章: 41
離線
吃到洗腎,會比較有成就嗎?

2010-01-31 20:17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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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 [南方週刊] 台灣沒王法 - 史上最囂張的藥頭
會員四級
註冊日期:
2009-07-11 23:16:28
來自 台東
文章: 104
離線
他真的太囂張了 台灣沒王法!

2010-04-12 00:29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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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 給臉還不要臉
會員四級
註冊日期:
2009-07-11 23:16:28
來自 台東
文章: 104
離線
練成這樣不如不要吃

2010-04-12 00:30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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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 這麼經典,要永久的保留下來
會員一級
註冊日期:
2010-01-06 16:40:45
來自 台南市
文章: 14
離線
觀賞一下經典到底有多經典....居然要永久留下!

2010-04-13 19:04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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